辽宁省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

18.01.2016  18:32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辽宁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换证工作圆满完成。

为保证“两证”换发工作顺利进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总局下发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 <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193号),制定了辽宁省2015年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和辽宁省2015年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方案.依法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核查,目前,全省287家药品生产企业中,177家通过2010版GMP认证,符合换证标准和条件按期进行了换证,51家医疗机构制剂室中,42家按期进行了换证。核查中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换证。

通过两证换发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质量安全和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了药品生产和配制行为,促进了生产和配置单位硬件的改造升级和软件的完善提高,提升了全省药品生产和配制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