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加强内涵建设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

10.10.2020  11:30

为促进辽宁省民医院健康发展、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制定下发了《2020-2022年辽宁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的范围是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包括独立设置的各种新兴业态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民营医院。活动以“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为主题,以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为重点,就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了三大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二是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执业。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疗宣传行为,按照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等合理开展诊疗,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三是加强日常质控工作和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探索构建长效机制。活动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特别是社会办医活跃、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美容、血液透析、男科、妇产、皮肤病、健康体检等专科医疗机构。

为保障“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省卫生健康委将在活动的各个阶段适时组织力量对全省各级各类民营医院进行抽查。在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时着重强调要狠抓落实。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要精准落实、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不鹜虚声、不做虚功,深入抓、具体抓,防止出现“说过了就是做过了”“发文了就是落实了”,要以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见底见效,确保辽宁省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