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工程顺利推进

21.07.2015  17:0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家庭民生的突出问题,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省妇联自2008年起在全省农村实施了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工程。七年来,营口市妇联紧紧抓住这一改善民生、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实施这一项目。目前,我市妇联共争取省政府、省妇联向我市划拨援建款479.2万元,争取市里配套资金161.15万元,共为我市484名单亲贫困母亲实施了安居工程援建。       今年,市妇联按照《2015年辽宁省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大石桥市和盖州市这两个市(县)的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家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经单亲贫困母亲自愿申请和当地基层组织公示及民政部门确认,由县、市妇联和财政部门审核,市妇联提出申请,确定了大石桥市和盖州市的31户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家庭作为安居工程援建对象。截止7月中旬,有12户住房全部竣工,6户建房接近尾声。到今年年底,又将有31户单亲贫困母亲喜迁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