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2.04.2016  09:59

  日前,《营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营口水十条)。《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10大防治任务、85条措施,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到2020年,大辽河辽河公园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大清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Ⅴ类,碧流河茧场断面按省考核要求保持优良(Ⅱ类)水平,大旱河、沙河、熊岳河入海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不下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不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到2030年,各考核断面水质状况对比“十三五”持续改善,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在100%。

  《工作方案》全面提升营口市污染防治水平、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积极保护和治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切实加快重点流域治理。充分统筹了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突出了安全健康底线、依法治水理念和系统治水思路。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加强水环境管理、严格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科技支撑和广泛动员公众参与,从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在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和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实施保障机制,确保营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