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妇联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

08.01.2015  16:21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讲话,推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口市妇联发挥组织优势,选树先进妇女典型,弘扬“四自”精神,倡扬中华传统美德,发挥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以优秀女性典型带动广大妇女在营口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树立巾帼建功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是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因而,市妇联将选树先进典型作为提高女性素质、推进男女平等、促进营口发展的重要工作抓手,大力宣传爱岗敬业优秀女性的业绩,弘扬“四自”精神。市妇联在“三八”节前夕,表彰了27名“三八”红旗手、14个“三八”红旗集体。她们积极投身营口的现代化建设,为加速营口率先崛起建功立业,全市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敬业奉献的优秀妇女典型和奋发有为、团结向上的先进妇女群体。市妇联精心推选出各行各业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通过不同侧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在电视台,设立“巾帼风采”栏目,拍摄专题片;在营口日报设立通版专栏,刊登了市“三八”红旗手致富带头人营口开发区红旗镇胜台村赵红莲、大石桥市地税局女税官王旭等5人,市“三八”红旗集体盖州市环卫处、西市区红运社区、营口水务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事迹和照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全市产生了示范带动作用。       选树家庭美德典型,弘扬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对每个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长期而深远的影响。因而,营口市妇联紧紧围绕“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切实把在家庭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工作切入点。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女性”、“最美家庭”活动、评选“十大杰出母亲”、“十佳敬母儿女”、“十优和谐家庭”活动、开展家庭文化艺术节活动等,挖掘选树先进妇女典型,引导妇女和家庭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在活动中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美德;在活动中选树典型、弘扬新风。一年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30人,全市共宣传家庭美德典型200多人。       宣传巾帼志愿者典型,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志愿者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立足社区、面向家庭,持续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引导妇女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住春节、三八节、母亲节、儿童节及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契机,开展巾帼志愿者公益活动,积极参与清洁环境、节能减排、扶贫帮困、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健康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选树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队伍,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利用电台《女性家园》栏目这个平台,先后邀请杜爱光等5位志愿者走进直播间讲述她们的故事;利用报纸刊登巾帼志愿者事迹,今年,还有一个巾帼志愿者基地营口金石孤独症幼儿园被评为省奉献妇女儿童事业志愿者服务示范基地。通过多种形式不同载体的宣传,发挥优秀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妇女争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目前全市共有巾帼志愿者11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