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局圆满通过自贸区建设一周年建设运行评估

14.04.2018  00:42

  根据营口市政府安排,营口市组织专家评估组开展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一周年运行评估工作。经评估,营口市局圆满完成自贸区建设牵头任务,获得专家组一致肯定。

  根据责任分工,营口局牵头落实在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工作,市公安局配合。经协调,营口市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在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工作的实施意见》(营邮管〔2017〕12号),明确了带有邮政、快递专用标志的车辆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内运递邮件、快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禁行路段、禁停地点通行或临时停车。截止目前,在自贸区范围内已经实现邮政、快递专用标志车辆在自贸区内绿色通行,极大地方便了邮政快递车辆运行,提高了投递效率。

  下一步,营口局将积极对接自贸区建设,融入地方改革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助力地方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