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局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13.05.2015  11:33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营口市食药监局借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之机,为全市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一次解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就8个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这8个方面包括: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强力监管;加强对高毒、剧毒农药的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和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通过解读,使各市县区政府和各监管单位更加明晰了新法赋予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法律责任,切实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敬畏之心。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避免出现不重视、不害怕、不作为、不负责的“四不”倾向,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