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局开展校园网贷违法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17.02.2017  18:37

      按照国家、省网贷整治办和营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借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辽网贷整治办〔201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借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6〕34号)文件精神,营口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了校园网贷违法广告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强化广告监测,常态化监管模式。加大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发布违法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的作用,对发布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对违法广告进行跟踪处理,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查看、及时停发整改、及时查办重点案件、及时回复、及时反馈监管信息,并在监管实践中逐步摸索、完善,形成更加行之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模式。此次排查清理工作期间共监测利用传统媒体发布的金融服务类广告311条次,暂未发现涉嫌校园网贷类违法广告。      

二是发布警示公告,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深入市、县媒体单位现场办公,送新《广告法》书籍,大力宣传新《广告法》。2016年市局已在营口日报和营口红盾外网上同时发布了4期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其中,第二期针对金融互联网广告发布警示公告(〔2016〕2号),对互联网金融类、校园网贷等广告发布的内容准则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公告,对网站开办者、网络广告经营者起到了有效的宣传教育和风险警示作用。

三是开展约谈工作,增强自律意识。约谈营口广播电视台、营口日晚报等多家广告经营单位,督促其贯彻落实《广告档案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备案制度》等各项制度,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前的审查义务,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生根。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增强监管合力。市工商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政府金融办等13个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2次,通报互联网金融类、校园网贷等广告整治情况,研究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集体约谈30余家广告经营单位,签订责任状30余份,并发出《杜绝虚假广告 树立行业形象》倡议书。我局联合成员单位中的执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及时化解风险。

五是落实属地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强化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检查,对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及户外(含车体)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有效遏制校园网贷类违法广告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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