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残疾人托养工作实现新突破

14.12.2015  12:01

  “十二五”期间,营口市残联创新思维,利用社会闲置资产,以“公办公助”、“民办公助”的形式投入扶持资金260万元,建立完善了8个县区级寄宿制托养机构,使300余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得到了托养服务,较好的提升了寄宿制托养整体水平,为推动残疾人托养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大大解放了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受到残疾人家庭的一致好评。

  2016年,市残联将整合托养与康复、就业的政策及资金,以“三结合”推动托养工作示范化发展。

      一是自我发展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建立2个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研究制定对托养服务设施的奖励政策和补贴政策,重点鼓励社会民办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形成以重度、智力、精神、老年残疾人为主的居家服务、社区日间照料、街道“阳光之家”、市(县)、区托养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立庇护性工场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二是康复医疗与托养相结合。在营口市及鲅鱼圈区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内采取以恢复性治疗与托养并行的模式对精神残疾人进行托养服务,每年接收精神类残疾人200人,减轻家庭负担和对社会的危害。

      三是技能培训与托养相结合。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建立1-2个庇护性工场和日间照料机构,通过残疾人自食其力增加自身的经济收入,减轻家庭的负担,调动其托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