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节前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检查整顿

14.02.2015  12:14

为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净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让广大穆斯林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月9日开始,营口市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市畜牧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营口市站前区与西市区的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清真饭店、清真食品生产公司及屠宰厂进行检查整顿。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看清真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是否存在未经民族宗教部门批准、擅自开办清真企业及“假清真”问题。清真食品生产、采购、储存等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由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担任。二是查清真食品原料来源,看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标准,从外地购进的清真肉食品等原料是否持有符合清真标准的有效证明。三是查清真企业的名称、牌匾以及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清真习俗。四是整顿清真畜禽屠宰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营口市清真屠宰厂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清真企业能够合法经营,未发现“清真不清”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但个别企业未及时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查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检查组结合实际问题向清真食品生产、销售人员发放了清真食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检查,有效规范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市场,让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群众能吃上放心清真食品,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