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部署“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08.04.2015  11:40

  为了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营口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部署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围绕平安营口建设大局,统筹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求各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级平安营口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与本地“平安营口”创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在公、检、法、司部门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联合法院推进“诉调对接”和“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社会化网络体系。密切关注、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修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妇情民意和利益诉求,推动公共政策纳入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内容,从源头上维护家庭平安。   夯实基层维权维稳基础,增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活力。要进一步发挥省级综治工作暨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示范工作站的示范效应,推动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和“妇女之家”发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服务妇女儿童民生等功能,组织社区(村)群众广泛参与以“五防五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艾滋;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邪教)为重点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活力。要继续开展妇女信访代(协)理工作,引导妇女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减少信访妇女的无序上访和越级上访。加强妇女信访代(协)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妇女信访代(协)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总结探索妇女信访代(协)理工作经验,协助党和政府化解涉及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依托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和“妇女之家”等妇联维权阵地,把妇女骨干组织起来,探索创新灵活多样的妇女民主议事形式,提高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自我管理的热情和意识。注重总结妇女议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探索基层妇女民主议事的实践。要因地制宜的开展贴近妇女群众和家庭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妇女维权热线服务和巾帼志愿服务。进一步强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功能,努力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政策等咨询服务。继续壮大“知心大嫂”“巾帼调解员”等巾帼志愿者队伍,打造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品牌。   把握妇女儿童利益诉求,积极服务妇女儿童民生和广大家庭。继续实施并落实省政府重点民生项目,为农村低保或部分低保边缘单亲贫困母亲援建安居住房,帮助住房困难的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实现安居。建立留守妇女、儿童基础信息统计台账。培育和扶持多种形式的农村妇女互助组织,组织和引导留守妇女互助组积极开展生产互助、心理互助、生活互助、安全互助、维权互助。对权益受侵害妇女及其他特殊贫困妇女等实施温暖救助项目。开展对特殊妇女及其家庭的温暖帮教活动。   强化宣传,提升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的平安意识和理念。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11.25”反家暴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宣日契机,集中面向广大妇女及其家庭开展《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制理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反拐”“反邪教”“防艾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宣传活动。各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要按照综治委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组织妇女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平安营口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特别是乡镇(街道)、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要普遍动员和组织本辖区妇女和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要继续倡导开展律师、法官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扩大律师事务所、基层法院(庭)与社区(村)结对覆盖面,协调并组织律师、法官定期进社区(村),有针对性的为社区(村)群众进行法律方面的释疑解惑或矛盾纠纷调处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