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需要班子都动起来

16.10.2015  08:05

  我们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省委领导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市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9月10日,中纪委转发了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对新乡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免职处分。通报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党委工作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一个地区如果大案要案经常发生,甚至发生系统性、塌方性腐败,党委主体责任逃不掉,纪委监督责任也逃不掉。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大案件线索直接研究、批办和督办,经常直接听取纪委汇报、作出指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在这里我做一个表态:全市要从市委抓起,从我做起。作为市委书记,我要认真扛起主体责任的职责,每个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月听取一次市纪委工作汇报,每周和纪委书记通一次气,全年要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汇报,随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请各位常委、各位同志监督我、监督市委。

  下一步,要层层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传导到县(区)党委、纪委和各级直属单位党组(党委)、纪委(纪检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今年以来,我已经对各县、区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反响很好。

  落实主体责任光靠党委(党组)书记不行,还要让整个班子都行动起来,既要管事更要管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切实做好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说千遍万遍,不如问责一件事。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真正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长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或者不正之风案件要严肃追责。

  ———阜新市委书记张铁民10月12日在市委常委会上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