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落实“五个一批” 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24.04.2018  14:11

  为在脱贫攻坚中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2月,朝阳市委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落实“七个责任、五个一批”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抓好落实。

  提拔一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作风硬朗、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干部,给予提拔重用。2018年以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市共提拔脱贫攻坚干部37人,其中市委管理干部8人,县(市)区委管理干部20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干部9人。

  表彰一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攻坚克难、能打硬仗、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扎根基层、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共表彰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市国有企业扶贫、结对扶贫、乡镇和县直部门、驻村工作队、民营企业和合作社等先进集体102个,表彰市直部门、乡镇和县直部门、优秀驻村干部、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等先进个人97人。

  约谈一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脱贫成效不明显、督查考核排名靠后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监察、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尚不构成追责的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共抽调256人组成62个检查组,深入乡(镇)街场、贫困村、贫困户,对精准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约谈党员干部128人,其中副县级领导干部3人,科级干部59人,其他人员66人。同时,对脱贫攻坚中排名靠后的驻村工作队进行约谈,对无力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工作队进行召回。共约谈驻村工作队13支,召回驻村工作队6支。

  调整一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打不开局面、考核排名末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对个别存在问题较多、存在失职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乡(镇)街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免职。共调整干部21人,其中乡镇党委书记8人,村党支部书记13人。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丁旭 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