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专题报道(五)

01.06.2015  06:42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

———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专题报道(五)

  把主体责任延伸到权力末梢神经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德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为此,省委政法委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落实主体责任应着重在强化主体意识、细化责任体系、实化工作举措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强化主体意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进京赶考”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担当,时刻绷紧居安思危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二要细化责任体系。完善的责任体系是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前提。党委(党组)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工作任务,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基层,具体落实到个人。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上下互动、有机链接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重点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看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

  三要实化工作举措。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在落实、关键看成效。党委(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主体,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紧跟中央和省委步伐,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要始终如一地抓好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地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学促廉、以德育廉、以行立廉,促使广大政法干警强化宗旨意识、树牢廉洁观念。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组织活力,以此不断净化党员干部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紧紧围绕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多的问题,深入开展政法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政法工作实际紧密有机结合。要通过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将日常发现的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系统全面地考核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绩,以此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