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11.01.2016  18:44

2015年,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改革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不懈的努力,保持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保障了沈城百姓饮食用药的总体安全,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一、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实施《2015年沈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沈政办发〔2015〕46号)及考核评价方案,并与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逐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针对各地区实际特点,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定制式考核,更加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其在考核评价和推进工作整改落实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监督抽验、风险防控、舆情监测、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突出风险防控。以问题为导向,以防范为重点,以风险清单为抓手,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农贸市场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坑腌酸菜等高风险企业、部位、品种的监管力度。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管、案件查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等手段,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全市全年累计开展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4965批次,并对已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产品进行了依法查处。

三、强化重点监管。扎实推进省政府重点民生工作,督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监管,100%完成了全市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年度工作指标。大力推行重点食品药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以沈阳蒙牛乳业电子追溯系统为示范,重点推动乳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并向肉制品及其他重点品种探索推进。积极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346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现已完成工程改造,超额完成阶段性任务。严格新版药品GMP、GSP的规范实施和认证换证工作,强化对证书到期、停产改造、停止经营等企业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加大治理力度。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着力抓好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治理,重点规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饭桌、托管班)生产经营行为,持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四非”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举报投诉受理及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案件查办、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食品药品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30件,移送司法机关10件,依法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提升监管能力。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提高日常监管科学化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健全完善现有药械电子化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和局政务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缩短审批路径,特别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分两批下放五项审批事项,并加强事中、事后指导监督,提高审批实效。利用专题讲座、网络教学、现场指导等手段,分层次、分类别、全方位开展全系统业务培训,特别是强化对《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后的宣传、贯彻、培训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联动及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置了“辽中县立人中学突发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六、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区科普大学和专家在食品药品安全行业引领、普及常识、权威解读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注重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政民互动工作。深化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联合协作,主动发声,通过新闻发布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等多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引导舆论,自觉接受监督。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编发《食品药品安全舆情日报》,建立健全妥善应对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全市已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科普站63个,举办讲座158次,发布新闻报道94次,快速有效地做好了省局交办7件舆情信息的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