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脱贫攻坚责任 乡镇脱贫不力“一把手”要被约谈

06.03.2017  23:02

  ■建昌县建立了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底,脱贫工作进度排名后5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将被县委书记直接约谈,并通报批评。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攻坚办除开展定期的督查检查以外,还采取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接到村、直接到户的办法,真督实查、见人见事,及时发现问题,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建昌县要求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夯实“强党支部+弱劳动力+脱贫合作社”模式,有效加以推广覆盖。

  本报讯 “项目有没有、资金到位没到位,所有的情况一目了然。”建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都会有一张《精准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月报表》新鲜出炉。表上的数字,是县委书记进行“末位约谈”的重要依据。

  为了落实脱贫责任,确保脱贫成效,建昌县建立了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底,脱贫工作进度排名后5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将被县委书记直接约谈,并通报批评。

  不仅是以“”开路,以“”明责,建昌县还把脱贫攻坚工作视为全县“天字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完善脱贫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在脱贫战场打造干事创业的新常态。他们先后制定了“1+N+1”脱贫工作方案,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乡、县直单位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并调动定点包扶部门积极性,全方位挖掘社会资源,完善“企业+贫困户”脱贫模式,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局面。虽然脱贫势头看好,但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建昌县领导意识到接下来所面对的贫困户更多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这个阶段也是脱贫攻坚中难啃的“硬骨头”。尤其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多发,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为了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他们还有系列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建昌县进一步强化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县坚持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狠抓“1+N+1”脱贫方案落实,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严格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管理。持续推进周调度、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考核机制。制定并监督实施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确脱贫指导意见,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

  强化县直部门主体责任,建昌县全面强化监督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攻坚办除开展定期的督查检查以外,还采取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接到村、直接到户的办法,真督实查、见人见事,及时发现问题,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扶贫领域财经监管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扶贫资金是“带电的高压线”,注重金融扶贫资金的充分利用,把钱花在刀刃上。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将着力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实行阳光下监管、全过程公开,严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强化工作联动责任,建昌县要求各部门注重具体工作的衔接与配合,金融、民政、城建、水利、农业、卫生、教育、人社等部门要与扶贫部门建立完善工作交流机制,实现信息对称、信息共享。

  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建昌县要求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夯实“强党支部+弱劳动力+脱贫合作社”模式,有效加以推广覆盖;坚持求真求实作风,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每一笔资金流向、每一笔投入产出都要“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调动起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在转移就业上找门路,建昌县还引导在外地发展的成功企业家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贫困村农民“走出去”就业,增加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同时研究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方向和思路,在增加村集体收入上实现突破。

  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建昌县还落实定点帮扶单位责任,不仅为驻村工作队发挥作用创造良好平台,强化沟通交流,推动工作落实,还加强与省、市定点帮扶部门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的联系,争取省市更大支持力度。县里要求全县各机关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切实把党赋予的使命担起来,同时研究制定企业参与扶贫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重点开展产业、商贸、就业、捐赠和智力扶贫。落实返乡创业政策支持,坚持“归雁经济”模式,大力开展返乡创业活动,走“创业+扶贫”之路。 □王 硕/本报记者/李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