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葡萄酒不够度数 超市被判赔三倍

03.02.2016  17:21

  沈阳某超市销售的葡萄酒酒精度小于7%,被职业打假人周某盯上。2月2日记者从铁西区法院获悉,法院判超市构成欺诈,须三倍赔偿周某18096元。

  2015年1月29日,周某在超市购买意大利葡萄酒和澳大利亚葡萄酒40瓶,花费6032元。上述两种产品的食品标签中酒精度均为6.5%VOL。周某认为该酒精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属于不合格食品,诉至法院。超市辩称,涉诉商品在进口时经过国家出入境检验后颁发卫生证书,标签表示及产品质量均不存在问题,自己没有构成欺诈,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我国国家标准中对葡萄酒产品所强制要求的酒精度为≥7%,超市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的行为,但并非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的要求,应按照购买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周某将其购买的葡萄酒退回,超市退款并支付葡萄酒价款三倍的赔偿金18096元。主审此案的法官认为,无论“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如何,他们的维权对于市场的净化起到了积极作用,法院并不排斥“知假买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