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本月底前完成

27.03.2018  08:04

  在3月23日召开的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葫芦岛市主要领导要求,3月31日前,全市各县区及92个乡镇必须全面完成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任务。

  会议首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一环套一环、步步递进、层层深入、耦合紧密的系统工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每一步都要扎实走好,否则就会掉队。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反过来也将对脱贫攻坚成果起到巩固作用。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中国梦”“强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会议进一步指出,乡村振兴需要强有力的乡镇财政发挥职能作用。现有的县乡财政体制严重不适应乡村振兴工作,亟须改革,以调动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会议还自觉亮丑,用鲜明数字揭示了葫芦岛市县域经济不强、辐射带动发展能力不够,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乡村自我支撑能力不足,农民收入全省落后、增幅缓慢等问题,告诫各级干部不能沾沾自喜,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互相间掀起比学赶超竞赛,全力以赴争上游。

  会议批评了一些干部因为认识不到位,在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上进展缓慢的问题。要求大家提高认识,立即行动,加速推进这项工作,务必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届时,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将全面走下去开展督查。会议还就加强农业工业化发展和农产品流通、农村改革、乡村环境等方面工作做了部署。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翟新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