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获批

20.12.2017  10:16

  近日,葫芦岛市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方案获得辽宁省政府批准,葫芦岛市成为省内第一个获批的单位。

  此次规划调整,共完成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等四项主要任务指标。同时,完成中心城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心城区大项目及主要交通干道落图工作,研讨了三项报告及文本编制工作,并对接了省国土厅下达我市到2020年的三项主要指标。

  此次规划的批复执行,对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经济可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全面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特别是为各县(市、区)保护耕地、保育生态、保障民生、发展经济,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重点保障了外环路立交桥、海航路快速干道、海翔路高架桥、海辰路立交桥、东双线等项目用地;解决了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拟新建粮食加工产业园区和新材料产业园区及30万吨生物乙醇项目、兴城市泳装园、物流园和建昌县重点民生项目民宅的用地需求问题。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张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