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民政局着力提升民政依法履职工作水平

27.12.2016  17:37

2016年,葫芦岛市民政局把依法履职作为统领各项业务工作的总抓手,通过简政放权、政策创制、普法宣传、规范执法行为和强化法治监督,着力提升民政依法履职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清理削减行政执法权限,提高依法履职效率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部门职能转变,在原有69项行政职权基础上,下放行政职权4项,取消行政职权4项,合并调整行政职权24项,最终确定行政职权39项。二是依托局门户网站建立了网上预审和审批平台,发布了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的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法律依据等相关内容,开通了申请人与工作人员互动功能,公开了进入审批流程的事项全程办理进度。通过网上作业,申请人随时可以下载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实现网上咨询、申请、预审和受理。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成立、注销和变更审批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地名命名和更名事项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均缩减至7个工作日,为业务对象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推进政策创制工作,健全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了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葫芦岛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等34个规范性文件,兜底保障的社会救助安全网正在逐步编密织牢。二是建立健全民政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有效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合法、透明。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市老年公寓项目建设、违法违规公益性公墓清理整顿等项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决策失误和权益损害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或不合时宜的政策文件予以审查清理,及时修订了《葫芦岛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3个政策文件予以废止,有效保障了民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民政普法宣传,营造依法履职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突出抓好局党委班子成员的法治学习,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政策文件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共安排法律法规政策学习6次。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把法治培训作为执法岗位人员、初任公务员、初任领导岗位人员培训的必备内容,编制了《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政策法规知识读本》,组织41名机关干部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执法资格考试。三是开展普法宣传。编制了《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并向行政相对人进行发放。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重阳节、助残日、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周期性地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民政对象宣传普及现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认知度。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

一是推行民政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制定了民政行政职权目录表和民政行政职权责任事项目录表,修订了职能科室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依据,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了工作流程。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了《葫芦岛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三是建立了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规范,并定期组织人员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案卷评查,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切实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是完善了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了民政投诉举报专线96100和12349,并安排专人专线接听处理群众反馈的问题,畅通了群众对民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渠道。

五、强化法制监督,健全民政权力制约体系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和载体及时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等各类信息800余条,同时,将民政重点领域工作、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信息进行多层次、多范围、多角度公开发布,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实现了城乡低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城市医疗救助“三网合一”建设,2016年春节前,我局核对中心提供在保人员核对数据15万条,涉及养老金、失业保险金领取、车辆拥有等12个项目。各县(市)区随即开展了核实处理,并且为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百日核查行动”的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持。今年5、6两个月份,全市城市低保退出3101人,新增689人,农村低保退出5332人,新增2784人。建立了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评价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建议提案的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加强行政争议化解。有效处理民政部及国家信访局转办信访案件3件,省民政厅转送信访案件20件,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了满意解决。

六、依法正确履行民政职能,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75万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保障金3.7亿元。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2426人,累计发放供养金4600万元。从2016年7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同比增长7%;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同比增长15%;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平均增长了7%。提标后的农村低保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高于省级脱贫线标准,有效发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投入资金4673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累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对象2.3万人次。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取暖救助全覆盖工作。开展了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试点工作,将因患指定病种、治疗费用大于家庭总收入的贫困家庭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救助。及时下拨冬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做好“7.20”以来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在灾害发生期间,全市民政部门紧急转移安置人口达到51709人,其中:集中安置人口达到7259人,分散安置人口达到44450人。下拨省级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资金2326.7万元,完成全市新建房屋3487户,维修房屋4266户。全面完成了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中的养老设施工程,维修改造12所农村敬老院,新建了58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

二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葫芦岛市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做好随军未就业家属货币化补助发放工作,为驻葫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生活补助金。深入开展科技、文化、教育、法律、实事拥军活动,为驻葫部队开展科普、法律等知识讲座30场,解决驻军官兵涉法难题20件,为“军营图书流动站”更换图书2万余册。深入开展了“两新组织”拥军活动,组织兴城玄宇食用菌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为驻葫部队办实事、解难事。继续开展“百个部队党组织和百个农村党支部结对互助”活动,有效解决了部分贫困村的实际难题。组织驻葫部队开展精准扶贫活动,共落实帮扶对子48个。做好优抚对象定补、定恤发放和医疗费报销工作,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塔山革命烈士陵园被民政部评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在烈士纪念日式举行了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活动。继续采取以市级为主、城乡一体、“订单式”培训就业方式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目前有96名退役士兵在省、市退役士兵培训学校接受挖掘机、叉车操作,汽车维修、电工及汽车驾驶等职业技能培训。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为72名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了就业岗位。

三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开展了第十二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1066个村委会均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完成率比上届提高0.2%。一次选举成功比例较上届也有所提高,有918个村一次选举成功,占总数的86%,比上届提高5%。新当选的村干部政治素质、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年龄结构进一步改善,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争取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完成了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新建、改扩任务。开展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共有295个社会组织完成年检工作,并对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人员进行了全面清退。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到目前为止,葫芦岛市中小企业联合会等48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了与行政机关脱钩,并办理了相关脱钩手续;葫芦岛市价格协会等7家行业协会因不按要求履行社团管理相关规定被予以注销。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启动了连山区塔山乡撤乡设镇工作,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报批工作。继续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全市地名属性调查和地名登记表的填报。完成了辽宁省2016版行政区划手册葫芦岛部分编纂工作,编制出版了葫芦岛市城区图。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发展。举办了两次免费海葬活动,印制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撒海骨灰120份,并为丧者家属发放补贴资金。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经全面调查统计,全市共有留守儿童4188人,留守妇女2277人,留守老人4434人。完善了婚姻信息数据库建设,整理补录1990—2007年数据28769份,核对和录入法院送达的离婚信息450份,开展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的实名统计和后续监管工作,全市共有141人取得职业水平证书。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协调29个社会组织、4个社会工作服务站、12个社区开展了志愿服务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今后,葫芦岛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履职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滨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