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定

16.03.2018  11:44

  3月9日,葫芦岛市海洋渔业生产工作会议召开,研究部署了2018年全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2月25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做好生产渔船的编队生产和转港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引导各渔港安全组织、所有人(经营人)强化港务管理;加大投入,确保渔港安全运营;坚决禁止“三无”船舶进入渔港内停泊和作业,坚决禁止货船进入渔港内停泊和从事砂石运输;全面推动渔船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春雷、蓝盾、飓风、利剑”行动;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组织,完善制度措施;利用伏季休渔渔船集中在港之机,组织开展渔船、渔港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做好全年各个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各级渔业安全组织和海洋与渔业部门以及渔政、渔监、船检等渔业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据五部委通告和《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规定及《葫芦岛市海洋渔业领域渔船安全管控措施》规定,组织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在当前渔政执法船舶尚未下坞情况下,加强港内管控,发现一艘,查扣一艘。待渔政执法船舶下坞后,要加强海上的管控和打击。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渔民自我防范能力。要坚决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马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