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河大集:牛驴羊现场宰 野鸡兔随便卖

13.01.2016  03:42

  大集上售卖的野味

  牲畜宰杀现场

  近日,有读者反映,蒲河大集不仅有卖野味的,还有现场杀牲畜出售鲜肉的。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大集内不仅看到销售飞龙、野鸡、野兔的摊位,还目睹了驴头、羊头遍地的场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屠宰,出售野生动物也属于违法行为。读者呼吁:这样的大集该管管了。

  投诉野鸡野兔飞龙全都卖

  几天前,有读者向记者反映,沈阳的蒲河地区自发形成了一个农村大集,每当集市来临时,都会有很多人前来购物,其中也有一些人特意从沈阳市内赶到这个集市购物。“集市上有卖野生动物的,野兔、野鸡、飞龙等。”一位读者说,他向出售野生动物的摊主询问得知,这些野生动物都是从别人手里收来的。

  这位读者告诉记者,他从所出售的野生动物外观判断,所出售的野鸡、野兔、飞龙应该是野生的,“野鸡与野兔皮毛特别鲜亮,皮毛也保持得很完整。”读者说,野鸡、野兔毛中甚至还有长短不一闪闪发光的鬃毛,这些特征绝不是家养野鸡、野兔具备的。

  这位读者说,这个蒲河大集不仅售卖野生动物,还出售现场屠宰的牛、羊、驴,“我是上午赶到市场的,打听后才知道,杀牛、杀驴的都比较早,现场只看到杀羊、杀兔子、杀鸡的,场面实在是太血腥了。”该读者说,他在集市现场也看到了很多人购买现宰杀的牛肉、驴肉。

  摊主要是假的随时赔钱

  记者按照该读者提供的信息找到蒲河大集,向多名正在售卖货物的摊主了解到,这个大集由来已久,而出售现杀羊、牛及驴肉也是远近闻名,确实有很多来自各地的人前来购买所谓的新鲜肉。

  进入到集市中后,记者很快找到了正在出售野兔、野鸡、飞龙的摊位,摊位老板告诉记者,要是早点赶集,能看到更多的野味。

  摊主:“保证是野生的,要是假的随时赔钱。”

  记者:“怎么看是野生的?”

  摊主:“飞龙不可能人工饲养,这个做不了假。你再看看野鸡尾和鸡嘴,要是饲养的,不可能长这么完整,早被叼掉了。”

  记者:“这是野兔吗?”

  摊主:“家养的兔子不是黑的就是白的,要么就是花的,这儿的兔子都是土黄色的,你见过这种颜色的家养兔子吗?”

  记者看到,这个市场共有3个摊位出售野兔、野鸡、飞龙,所出售的野兔、野鸡、飞龙个头短小、体格瘦小,目测判断疑似野生动物。经过向另外一摊主了解,市场上所出售的野兔、野鸡、飞龙,价格分别为50元、60元、40元。

  血腥驴头羊头遍地都是

  集市的东北角是肉类销售区,未等进入销售区,记者就听到了畜禽的哀鸣。沿着自然形成的过道,记者由南至北数了数,大概共有20个摊位出售活鸡鸭、15个摊位出售各种肉类。

  在销售区的南侧,记者共找到7个驴头,这些驴头有的被摆在肉案显眼处,有的则被弃之在过道边,带着黑毛的驴蹄连同腿骨也时不时搭垂在肉案上,肉案上间或可以看到牛头与牛肉。摊主告诉记者,眼前的驴肉都是早上刚刚宰杀的新鲜肉,因为驴头与驴蹄还没有卖出去,所以才扔在旁边。

  由驴肉销售区再向北就是羊肉的销售区域,距离摊位十余米外,还有三十余只羊待宰,羊刚刚被宰杀后,就在宰杀地直接分割,满是羊血的地面散发着腥臭,被剥落下来的羊皮则被晾晒在临时的羊圈护栏上。这个肉类销售区除了出售牛、羊、驴及鸡鸭肉外,记者还看到了现场宰杀兔子的场面,一只只兔子,被直接剥掉皮毛摆在了摊位上。

  新闻链接

  任何人不得私屠乱宰

  捕杀野生动物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包括牛、羊、驴及鸡鸭在内的畜禽屠宰,需要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且须经定点屠宰点屠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屠宰。违反规定,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牛羊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据了解,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对于私屠乱宰行为,食药监部门也可以介入调查管理。

  据了解,按照《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捕杀野生动物违法,在禁猎区捕杀野生动物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按照规定,很多野生动物驯养的后代是可以出售的,这也造成了很难调查这些销售领域的动物是否是野生猎捕的。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梅天磬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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