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泰”房产中介引发众怒 公司3任总经理均被判刑

19.12.2015  09:47

  2015年7月2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辽宁蓝泰诈骗案,蓝泰公司和翁某等三人涉嫌共骗取335名被害人2839万余元,三人表示认罪并向被骗者道歉。

  检察机关指控,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明知公司资金已严重亏空、无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经公司三任总经理翁某、何某、李某决定,指使公司职员以蓝泰公司名义与多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并收取中介费、代办费、定金、首付款等费用,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前期购房客户的首付款、定金、违约金以及公司经营,共骗取335人28393218.37元。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翁某等三人都表示认罪,但对于被指控的犯罪数额都提出异议,认为2839万余元的数额应该是三个人共同的,而不应该认定为每个人的犯罪数额,每个人的犯罪数额应该是他们任职期间的部分。

   事件进展

  昨天,沈阳中院再次开庭宣布一审判决,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明知公司资金已严重亏空、无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指使公司职员以蓝泰公司名义与多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并收取中介费、代办费、定金、首付款等费用,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前期购房客户的首付款、定金、违约金以及公司经营。最终受害者的人数被确定为327人,尚未返还给受害者的数额确定为2800余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500万元,公司三任总经理翁某、何某和李某也被判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五年,并处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

密织精细管理网 推进环境美秩序优
  专家把脉 部门联动 群众参与   8月2新浪辽宁
220千伏盛京—滂江电缆线路工程实现盾构隧道全线贯通
  9月1日,位于大东区地坛街与善邻路交会处,新浪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