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泰案”确定328人被骗4000余万

03.12.2015  12:59

  新闻回放:辽宁蓝泰违规收取首付房款,最后却无法办理过户。自从2014年8月11日以来,购房者集中到蓝泰房产讨要房款。蓝泰位于宁夏银川的总部——兴麟房产却被曝出已人去楼空。随后,兴麟房产一号人物吴秉麟被抓,辽宁蓝泰6高管中5人被刑拘。

  首次报道题目:《蓝泰房产中介收“首付” 19名购房者要讨回500万》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沈诚)12月1日,“蓝泰案”第二次开庭,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一份新证据进行质证。

  该份证据最终确定受害人为328人,涉案金额共4000余万元,其中已经返还受害人1200余万元。

  至此,此案庭审已经全部结束,案件宣判已经进入倒计时。

  第二次庭审对被骗人数及数额重新认定

  12月1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蓝泰案”。

  据了解,今年7月,此案第一次庭审之后,曾被退回补充侦查,也就是对被骗人数以及数额进行重新认定。

  在第一次庭审中,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明知公司资金已严重亏空、无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经公司三任总经理翁某、何某、李某决定,指使公司职员以蓝泰公司名义与多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并收取中介费、代办费、定金、首付款等费用,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前期购房客户的首付款、定金、违约金以及公司经营,共骗取335人2800余万元。

  此次,检方提供的新证据显示,最终确定受害人为328人,涉案金额共4000余万元,其中已经返还部分受害人1200余万元。

  据了解,最终确定的受害人数比之前少,是因为在重新认定的过程中,剔除了重复计算的人以及没有实际被骗的人。

  案件庭审全部结束

  未当庭宣判

  对于该份证据,翁某等被告人及辩护律师都表示认可。

  此外,翁某及何某的律师提出,他们的犯罪数额应该是他们任职期间的,而不应是全部犯罪数额。李某也提出,其积极配合返还赃款,应减轻处罚。

  在第一次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何某和李某向坐在后面旁听的受骗者鞠躬致歉。

  在此次庭审中,翁某也首次向被骗者道歉,称“对不起”。然而,旁听的被骗者并不接受这迟来的道歉,“道歉有什么用,把钱退回来!”

  此次庭审进行了半小时左右,至此,此案庭审部分全部结束。

  当日,案件没有当庭宣判,但此案的宣判已经进入倒计时,预计年内将有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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