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虚假促销 省工商约谈14家省内电商

04.11.2016  16:07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双十一”临近,各电商平台预售、抢红包、返现、满减、打折、赠送等活动让人眼花缭乱。近日,辽宁省工商局约谈陌贝网、中兴云购、京东、苏宁易购、宜佳购物、居家无忧等14家省内电子商务企业,要求网络经营者在集中促销活动中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存在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禁止营销行为。

  辽宁省工商局称,全省电商企业必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集中促销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范网络商品交易集中促销活动。电商平台在宣传促销时,必须在促销活动页面的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告知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同时诚实展示产品情况、信用状况、评价等,不得刷单和炒作信用,必须诚实公布商品的成交量、成交额,诚实反映用户评价,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

  省工商局要求电商平台防范部分经营者“先涨价后降价”欺骗消费者,同时,督促商家不得因促销而降低商品质量。

  针对近两年出现的预售行为,《网络商品交易集中促销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辽宁省工商局网监处在约谈中明确,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今年“双11”期间,省工商局将对在线购物平台实施监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问题进行整治,检查监控工作还将延伸至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