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猎狐”行动抓获101名境外逃犯

22.04.2016  10:20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发布会,省公安厅发布全省深入推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情况。2014年至今,我省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01名。

  今年“猎狐”行动瞄准三类人: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

  截至目前,我省已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6名;仍在通缉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1名,其中2名被列入中央第一批“红通人员”。

  政策

  解读

  什么是“红通人员”?

  “红通”即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发布前提是中国司法机关对外逃人员已经刑事立案并批准逮捕,国内办案机关通过隶属于公安部的中国国家中心局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申请,国际刑警组织经过秘书长审核等程序进行全球发布。

  我国与哪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引渡机制?

  截至2016年1月,我国已与包括俄罗斯、法国、韩国、泰国、白俄罗斯、南非、西班牙在内的41个国家和地区缔结引渡条约。

  辽宁已从哪些国家引渡逃犯回国归案?

  “猎狐”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已从俄罗斯、韩国等国家成功将出逃的16名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引渡归国,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罪名。

  辽宁境外缉捕队伍的成绩如何?

  自去年4月30日境外缉捕行动队成立,目前已抓获各类境外经济犯罪外逃人员56名。

  辽宁三年“猎狐”行动成果

  贪污3000万元“红通”嫌犯等6人今年归案

  2014年开始,我省公安机关和各级纪委、法院、检察机关协同开展“猎狐”专项行动。

  8月26日,省厅和朝阳两级公安机关将骗取朝阳、大连两地80余名被害人出国申办费50余万元、已漂白身份加入其他国籍的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付某(潜逃15年)成功抓获,这是我省开展缉捕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第一案。

  截至2015年,全省从21个国家和地区共抓获境外逃犯95人。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6人,潜逃10年以上的11人,其中包括将原凤城市委书记王某等境外逃犯缉捕回国一案。

  2016年,我省“猎狐”行动将目标锁定和瞄准在“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上。

  今年2月6日,省厅和本溪专案组将潜逃在外的全国“百名红通”犯罪嫌疑人付某、张某缉捕归案。付某、张某案发前均为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2008年至2014年间,两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贪污3000万元。这两名红通人员的抓获,是辽宁省第一次成功缉捕中央电视台公布的100名外逃犯罪嫌疑人,第一次从非建交国直接缉捕并押解回国。

  2月17日,犯罪嫌疑人高某被韩国政府遣返;2月23日,警方将乘机回国的高某抓捕归案,其涉嫌诈骗。

  3月1日,沈阳警方将潜入北京国际机场入关口岸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成功抓获,其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

  3月9日,沈阳警方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2016年追逃在行动

  今后,我省将对境外经济犯罪逃犯实施“一人一档、一案一策”,明确追逃追赃的目标期限。在缉捕对象上,将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嫌疑人作为重点,进行挂牌督办。

  我省将对具备劝返条件的,详细了解其亲属与关系人情况,深入在逃人员家中宣传政策,千方百计规劝外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同时拓宽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抓获境外逃犯的视情予以奖励。

  我省还将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境外逃犯回国自首有什么政策?

  ①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或通过我驻外使领馆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②对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③在逃境外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以及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都视为自动投案。④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协助抓获其他在逃境外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