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行政审批事项即将进驻省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9.10.2015  10:51

  按照省编委办《关于报送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数据的通知》(辽编办发[2015]185号)和《关于重新报送进驻省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数据的通知》要求,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应进必进”和“厅外无审批”的原则,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进入省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其他行政权力”中“审核转报”事项原则上应在省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省农委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16大项21个子项、审核转报农业部类事项共5大项9个子项,承担单位包括科教处、经作处、农产品质量监管局、粮食调控处、种子局、土肥站、果蚕站、环保站、植保站等9个处(站)。按要求上述事项应全部纳入省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省农委已申请设置一个窗口,行政许可事项与审核转报事项共进驻人员为3人,由同一窗口收件,预计将于10月底前全部进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