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09.2015  17:31

  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9月9日,我省决定授予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等129个单位“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温爽等537名同志“辽宁省优秀教师”称号;授予姜红珊等61名同志“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王新等149名同志“辽宁省特级教师”称号。此次表彰覆盖我省14个地市和省内高校,涵盖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和高校等各个层次,绝大部分被表彰个人为一线教育工作者。

  省教育厅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岗位,开拓创新,为实现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链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表彰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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