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企业拖欠上亿巨款不还 被冻结4亿元账户

06.08.2015  10:31

  把账户设立在与企业无关的其他城市,并且账户余额近4亿元,却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近两个月,特别是在冻结、查封其银行账户、土地及房产后仍对法院不理不睬,规避执行、藐视法律。最终大连中院从本地该知名企业手中强制执行了亿元巨款。这个对申请执行人及执行法官都是件耗时耗力且无法预知结果的大案,在两个月内圆满执结,时间之短、效果之好出人意料。

  欠钱不还被告上法庭

  2005年8月,大连A公司与大连B公司签署转借协议,A公司将1.65亿元转借给B公司,后者从2010年起分期偿还借款。出乎意料的是,履约在2014年的还款日戛然而止。 B公司4年共偿还6600万元。之后A公司多次催要都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2015年4月8日,大连中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B公司在20日内偿还A公司本金9900万及利息、罚息等相关款项。5月22日,A公司向大连中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却陷入被动

  在征得院领导同意后,执行团队用3天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B公司所有的房屋及土地,并于7月中旬冻结了其在19家银行开设的24个账户,这些账户的余额竟然仅有约5万元,执行再次陷入被动。

  7月27日,当执行团队一筹莫展时,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文件,文件表明将由C银行承销被执行人B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