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全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09.02.2018  05:34
        近日,朝阳中院就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等文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将切实审理好涉企业家的各类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稳定社会预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通过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要求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最高法院的要求上来。要求全市法院深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等文件,深刻认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落实文件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知识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等工作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求依法审理产权案件,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七件典型案例,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平等有效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既要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要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要落实好最高法院关于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客观看待企业家经营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府诚信建设;依法公正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维护被征收征用者合法权益;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等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

        三是要求着力规范司法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求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理念,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

        该院将下发文件,就上述工作要求进行细化,确保全市法院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和服务朝阳振兴发展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

最高法发布7起保护产权典型案例
  法制网北京1月30日讯 记者李豪 实习生朱汉夫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