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孩子共享教育公平

21.07.2016  11:36

农村教育的“福利”来啦!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十项改革举措,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这将进一步补齐农村教育的短板,让农村儿童也能享受优质的教育,农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

工作目标

到2020年

★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

★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十大举措

(一)同步建设城镇学校

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

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地方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

(二)努力办好乡村教育

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

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

(三)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

(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

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

(五)统筹城乡师资配置

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完善职称评聘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

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招聘机制,严禁“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

(六)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七)改革教育治理体系

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以县为主”,加强省级政府统筹;落实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地位,完善家长委员会;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八)改革控辍保学机制

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

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九)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十)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中小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辅导;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