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决

09.08.2016  00:08



入汛以来,我省连续遭遇“7·20”和“7·25”两次强降雨袭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指导帮助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大雨大汛无伤亡。

8月5日,省防指总指挥、副省长赵化明提出:省防指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全省防汛指挥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继续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并提前组织谋划灾后重建工作。

8月6日,省防指组织召开了全省防汛指挥系统视频会议,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防汛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省防指相关负责同志,省防汛抗旱职能组各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防指相关负责同志及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月20日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28日在河北唐山考察时对防汛抗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7月29日在国务院防汛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汪洋副总理7月23日在国家防总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特别是7月30日在辽宁考察指导辽河流域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二是传达学习了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8月1日在全国防汛指挥系统视频会议上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防汛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重要部署提出的具体要求及国务院办公厅8月1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三是传达学习了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在省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上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我省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李希书记8月5日在第185次省委常委会上提出的关于汪洋副总理考察辽宁防汛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4条贯彻落实意见;陈求发省长、赵化明副省长8月1日在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上提出的5条贯彻落实措施。

最后,省防指提出了全省各级防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8点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区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二是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总结好前两次强降雨防御工作经验,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避险转移各项工作,同时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全力做好下一阶段的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度汛安全;三是要高度重视灾前预防,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预警预报,努力做到预警到人;四是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省领导包市、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乡(镇)村干部包户”的“五包”责任制;五是要突出防御重点,做到精准发力,要充分注意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等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全力保障人员安全;六是要提前谋划、科学规划、高效组织,抢抓国家灾后重建的政策机遇,突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七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把各项工作做好;八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各项安全度汛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险情及时处置,人员安全得到保障。

各市、县(市、区)防指在省防指视频会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安排部署本地区当前防汛工作,密切监视天气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全力做好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和灾后重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