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作用没有完全发挥效能 不能重建轻管

10.05.2017  13:30

  记者到村镇采访,时不时地会发现这样的现象:有的村公厕建了,但无人清扫,臭气熏天;有的村垃圾处理池搞了,但无人处理,垃圾堆积如山;有的农户沼气池建了,但出不来沼气,成为摆设;有的村建起图书室、娱乐活动室等设施,但因为图书丢失、娱乐健身器材损坏,建成不久就闲置了……这些农村基础设施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效能,究其原因,不外乎“重建轻管”所致。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年来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可用“日新月异”来形容。通油路、安路灯、吃自来水、垃圾集中处理,让农村的生存环境旧貌换新颜。也许因为变化来得太快,人们来不及适应,致使一些维护管理严重滞后,许多刚刚投入使用的设施或瘫痪在地,或带病运转,不但降低了使用效率,甚至把“造福”变成“添堵”,让许多投入打了水漂。

  农村基础设施的“重建轻管”,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上是许多项目都是争来的,是他人援建或捐建的,属一次性工程投资,缺配套、缺预留后期管护的备份,甚至有的项目没有因地制宜,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这种先天不足,给日后的管理与维护埋下了隐患。主观原因是,村里以往没有什么基础设施,村组织没管过也不会管,就连使用者和受益者——农民,也不承认维护和管理的成本及费用,让他们为此掏腰包,既有经济承受力问题,也有观念转变的心理认同问题。

  管好用好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不仅要“”好,更要“”好,只“”不“”或者重“”轻“”,都不能真正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要求。政府在其中理当扮演重要角色,首先担负起管护责任。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参照城镇标准,给予农村基础设施一定的维护和管理资金保障,政策性亏损部分可由财政买单,并制定好合理的收费标准。同时,要发挥村民自治的优势,村委会要尽快掌握驾驭基础设施的基本功,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从源头管到龙头,保障各项设施正常运转。最根本的一环是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转变观念,树立追求新农村生活的理念,不仅主动足额按时地为新生活“缴费”,还要像爱护自家财产一样时时处处善待公共设施,确保其长久地服务“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