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老年人及在校学生等将被重判

24.12.2016  20:34

  12月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三起电信诈骗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加以防范。同时,法院透露,电信诈骗分子诈骗老年人、在校学生等人,将面临被重判。

  “猜猜我是谁

  骗41人80余万元

  典型案例:

  2006年2月至3月,赖某伙同他人在赖某租住的海南省海口市某住宅,假冒被害人朋友,给被害人打电话,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谎称从大连来沈阳途中交通肇事急需用钱,让被害人将钱汇入指定的账户,先后骗取孟某、秦某等41名被害人共计80万余元。

  皇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赖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拨打电话手段向多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赖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80万余元。

  法官说法:

  主审法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地区实际情况,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六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该案赖某利用非法获得的被害人手机资料信息,以及被害人疏于防范的心理,假冒被害人的领导、同事、亲属、朋友,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实施诈骗。公众要注意保存好个人信息,慎重在公共场所及网络上的QQ、微博、微信等留下自己以及朋友的真实信息,也不要在手机上有过多名片标注,以防丢失时信息被骗子盗用。如果接到陌生来电,自称是你好友,且能准确叫出名字时,应多方面核实真假,不要轻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当对方向你借钱时,应引起高度警惕,必要时请立即与警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