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欠物业费 业主:楼内养狗成患

26.12.2017  09:34

  沈阳市民李某因拖欠物业费,被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要求给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李某辩称,楼内养狗成患,给业主们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以及安保不到位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小区物业管理被认定存在瑕疵,李某被判按70%交纳物业费。

   业主拖欠物业费成被告

  被要求交费及违约金

  2012年10月15日,李某办理入住手续,成为沈阳市大东区天润广场小区的业主,并与沈阳东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收取。

  2017年,东润物业将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给付拖欠的2015年10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期间的物业费1514元及违约金。

  东润物业称,2012年6月1日,他们与沈阳神州天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天润广场小区进行全面管理。他们与李某签订的前期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逾期缴纳物业费的按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他们多次催缴未果,李某应给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业主称楼内养狗为患

  保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李某称房屋地址、面积、欠费时间都属实,不交纳物业费原因是物业不作为,造成楼上空调外挂机的排水管随意搭在外面,所有楼上空调外挂机的排水都排在他家窗台上,造成他家墙体长毛严重。

  而且,物业存在超面积经营情况,还不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保洁不及时,保安不到位。单元门损坏且没有门禁,电梯读卡器损坏,物业都不予维修。保安形同虚设,小张贴到处都是,外来人员随意出入,物业不予管理,影响业主安全。物业收费账目不公开、公示,侵害业主知情权。

  2017年5月,他家窗户被砸,物业没有通知他们。他们报警并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窗户部位没有警方监控。要求物业调取监控,但物业说没有监控。

  此外,李某还称,他家楼内养狗成患,大型犬很多,楼道内狗便成堆,夜间狗叫严重,六楼平台为业主活动园区,但到处都是大型犬以及狗便,使业主没有活动空间,而且出入经常被狗吓,物业不予管理,给业主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要求物业赔偿窗户玻璃损失800元、精神损失5000元。

   -法院

  物业管理有瑕疵

  业主被判按70%交费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东润物业与李某签订的前期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因东润物业在对李某的服务过程中确实未尽完全合同义务,物业管理存在瑕疵,对李某缴纳物业费的标准应予以酌减,具体标准按70%缴纳为宜,李某应当给付东润物业2015年10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期间的物业费1059元。

  因东润物业提供的物业整体服务未能尽善尽美,所以对其主张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李某主张东润物业赔偿窗户玻璃损失800元及精神损失5000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李某给付东润物业公司物业费1059元。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