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手术、护理等价格将提高

27.03.2017  10:47

  我省医疗机构包括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将提高,同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

  近日我省发布《关于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医改将确定的内容。

   诊疗、手术、护理、康复等价格将提高

  今年,我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

  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

  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变为行业管理

  到2020年,公立医院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健全与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

  薪酬总量核定和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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