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了该回复的没回复该露面的没露面
新闻到底: 《破坏绿地建广告牌经过业主同意了吗?》
新闻闪回: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业主起诉后,法院判决物业归还给业主26万余元。
日前,2015年沈阳法院十大经典案例在全国扩散开来,全国业主都在羡慕沈阳人可以依法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5月13日上午,辽沈晚报记者对沈阳市和平区、铁西区、皇姑区等封闭物业小区进行采访。
6天了,业主们没有等到皇姑区、和平区两家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回复,铁西区这家物业公司经理依旧在国外。
目前,已经有社区书记开始召集业主代表,帮助业主维权,与物业公司就广告费收入一事进行磋商。
沈阳市小区办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建议,维权首要任务是成立业主委员会。
社区介入
将选出45名业主代表与物业协商
5月17日,皇姑区小区住宅管理办公室的靳主任表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社区牵头召开业主大会商议解决此事。
小区所属社区李书记表示,近日,她也接到了多位居民关于电梯广告收益等问题的投诉,“小区内的广告确实有些多”。
李书记介绍,该社区目前管辖这个大型物业小区的9个园区,共计13688户。“开全体大会有点不太现实,因为户数太多,并且有的小区入住率还不是很高,并没达到二分之一。近期,我们将组织每个园区选出5名代表,9个园区共计45名代表,与物业公司一起谈一下公共区域广告费的问题。”
据李书记介绍,该社区所管辖的这个楼盘的园区,共有87栋高层,目前共有198个电梯正在使用。
昨日,李书记与皇姑区小区住宅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皇姑区小区住宅管理办公室给出的回复是,目前都在按前期物业与小区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合约执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以按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约规定来处理这些广告收益。
记者回访
物业公司没回复物业经理未露面
5月13日,记者就园区内广告费去向的问题给和平区长白四街某大型小区物业打去电话,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稍后会有专门对接人员给予回复。
6天过去了,记者并未接到任何回复。5月18日下午,记者再次给该物业打去电话,得到同样的回答,直到昨晚7时许,记者依然没有得到回复。
在皇姑区塔湾某大型小区,记者拿出报道中出现的照片就是该小区园区内立的广告牌。面对证据,该物业公司一名副经理表示:“你怎么证明这个广告牌在我们小区,这不可能是我们小区的。”直到记者找到广告牌,向这名副经理证实了报道的真实性,这名副经理才承认此事。至今,这块广告牌仍然立在园区的绿地上。
据业主李先生介绍,这个广告牌是从四五年前小区入住开始就一直立在绿地上,而且广告不定时地更新。
记者来到铁西区卫工街北四中路某小区,物业经理依然没有露面。
铁西区小区办工作人员表示已跟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也联系了管片的小区办工作人员,近期开个会,对于该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再对铁西区的各小区进行检查,关注广告收入未公示的问题。
擅自利用园区共用场所经营
最高罚20万
就和平区某小区电梯间广告收益问题,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和平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张主任。
张主任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小区物业每年3月末前必须公示前一年的收支情况,当然也包括电梯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在今年检查时,他看见了物业贴出的2015年物业的收支情况。
记者:业主反映物业不让看收支情况,也不给答复。
张主任:这是业主的权利,可以找物业公司索要,如果物业公司不提供,可以找和平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协调。物业不能无限期拖延,但业主也要有组织,最好有代表。如果每天都有业主看这些收支情况,物业也没时间管理了。
记者: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张主任:如果业主对现在物业公司广告收益问题不满意,可以找社区,由社区带头组织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再签订另外一份合同,来规定物业公司的广告收益归属及相关约束问题。
记者:如果物业公司既没公示又违规占用这笔钱,应该怎样处罚?
张主任: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没公示,物业公司的信用等级会被扣分。
之后,记者上网搜索到《沈阳物业管理条例》,在第一章第三十一条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的行为,其中第七项内容为“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而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的,或者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或者擅自利用物业共用场所、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市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场所、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损害业主利益
业主委员会可起诉
沈阳市小区住宅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小区内公共部分的经营性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侵占这部分利益肯定是不对的,但小区办没有行政执法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走法律程序解决,保障自己的利益,沈阳已有这样的案例。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抓紧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的利益。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别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