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合伙开酒吧男子骗了百余万

06.09.2016  19:16

  冒充检察院人员,谎称能帮他人办理账户解封,他骗对方20余万元;他谎称开酒吧需要资金,以合伙投资为由,骗多人百余万元;他谎称能帮办理事业编工作,多次骗取对方共计20余万元……

  近日,沈阳基层检察院发布信息显示,三名被告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冒充检察院人员骗了20余万元

  36岁的男子刘帅,高中文化,无职业。

  2007年至2011年期间,刘帅在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一银行及其家中等地,多次谎称自己所在单位出事需要拿钱摆平,通过其父母向他人借款16万余元,期间刘帅归还对方2.5万元。

  2012年初至2015年7月期间,刘帅多次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谎称帮其办理账户解封需要费用,在铁西区滑翔小区附近多次骗对方为其汇款21万余元。

  2015年8月4日,刘帅到公安机关投案,其因涉嫌诈骗罪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帅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谎称合伙开酒吧骗人投资

  33岁的男子张亮,初中文化,无职业。2013年10月的一天,张亮在沈阳市和平区附近,谎称开酒吧需要资金,让一市民投资为由,骗取其现金3万元。

  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张亮多次谎称开酒吧需要资金,让他人投资为由,骗取对方多张银行卡和信用卡,并通过POS机套现的方式从卡内提取现金33万余元。

  2014年1月,张亮谎称开酒吧需要资金,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对方40万元……

  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期间,张亮以修车、还高利贷、经营酒吧租房、装修等为由,多次骗取他人50万元。

  2014年6月14日,张亮因涉嫌诈骗罪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亮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自己还没工作谎称能办“事业编”

  58岁的男子赵峰,大专文化,无职业。

  2009年4月,赵峰以为被害人的儿子办理事业编工作为由索要办事款,后对方在铁西区重工街附近一家银行向赵峰转账14万余元。

  2014年6月,赵峰以为被害人的妻子办理工作调转需办事款为由,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骗取对方5万元。

  2015年3月,赵峰以为一市民的女儿办理社区工作需办事款为由,骗取对方1万元。

  2015年8月24日,赵峰因涉嫌诈骗罪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9月底被执行逮捕。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赵峰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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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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