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干爹是老总 女子诈骗获刑

16.12.2014  13:48
  作为一家几十亿资产的香港集团老总的干女儿,长达3年的时间里,吃饭、考察居然要让其他人垫付费用,甚至连睡衣、茶叶都让其他人给送……

  她自称是这家公司未来的董事长,她的理由是可以让大家成为这家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其实她只有初中文化,没有正当职业。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她因诈骗获刑。

  徐某1963年出生,沈阳人,不过,从2010年9月开始,她有了一个新的身份——香港一家大集团的继承人。“我干妈是董事长,干爸是总裁!以后这个集团就是我的,而且我要把集团搬到沈阳来。你们跟着我不会有错的,以后你们都是集团的领导。”徐某经常这样对人表示。“作为一家几十亿资产的公司,从事的项目中还有房地产开发,如果搬到沈阳,工程肯定非常多啊。她告诉我这些工程以后都可以交给我承包,但是要看我的表现。”从事建筑的沈阳市人吴某表示。

  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徐某多次带着吴某出席一些规格很高的商务宴请,吴某多次为这些饭局埋单,“告诉我就是先垫付一下,以后一起还我。 ”

  2012年4月,徐某又认识了吕某,“她说很认可我,让我当集团副总经理,吃饭的时候总带着我,当然我就得埋单,她也告诉我是垫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还曾经从我手里拿了35000元,说是买办公用品。 ”吕某表示。

  2012年8月,徐某又“任命”了韩某为总经理、刘某是办公室副主任。这回徐某除了让两人“垫付”宴请、考察项目的费用,还从韩某那里要来了价值近6000元的金戒指一枚、价值3000元的白酒一瓶以及玉石保健褥子一床、长城牌雪茄烟一箱、茶叶、香烟、金镶玉吊坠等物品;从刘某那里要来了手机、皮包和睡衣、首饰等物品。

  2013年4月5日,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被刑事拘留,2013年5月10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14年8月25日,法院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徐某上诉。今年10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徐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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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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