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开展“责任落实年”深度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

17.03.2016  11:33

为确保今年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鞍山市食药监局将2016年确定为全局“责任落实年”。首先,完善了“三项制度”。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责任落实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修改、完善了全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等三项制度,构建起人人都有责任要求、事事都有责任制度、环环都能够追究追查的责任落实体系。其次,实现了“四个明确”。全局24个部门全部制定了统一、规范的《2016年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将工作任务明确到领导、明确到岗位、明确到具体人员、明确到具体时限,确保了责任清单的可操作性。同时,通过有效落实责任,实现“五个突破”:一是在构建食品药品监管模式上有新突破,通过推动各县(市)区落实“四有”、“两责”,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等工作,形成食药监管工作的崭新局面;二是在破解食品药品监管难题上有新突破,特别是在小餐饮、小作坊监管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力求取得新成效;三是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经济发展上有新突破,通过开展“食药监管在行动”系列整治,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外部环境,通过开展“抓源头、促规范,服务企业进一线”活动,帮扶食品药品企业发展;四是在监管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提升全系统检验检测及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管业务水平;五是在工作作风转变上有新突破,在全系统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全年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