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大连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25.09.2017  09:14

      自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出台后,大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于2012年9月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全国首批25个获批的城市之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大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开展了创建工作。2014年12月,大连市通过了辽宁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预验收。在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补充整改后,于2015年3月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验收申请。2015年和2016年中,市领导多次带领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赴京向国家质检总局汇报大连市质量强市创建情况。2017年4月10日至13日,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组来连,通过走访调研、汇报交流、实地考察、内部评议、市民座谈等形式,对大连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大连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经过公示,国家质检总局于2017年8月18日正式发布了公告,批准授予大连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称号。大连市的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质量立市为核心,强化城市发展战略定位

      大连市委、市政府在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系列文件,大力实施质量引领战略,把质量作为第一位要求,保持战略定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全市上下树立起了“标准引领 品质立市”的城市质量精神,并内化为城市质量文化的灵魂。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领导下,职能部门牵头,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大质量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以质量创新为动力,加快城市转型升级步伐

      针对大连市装备制造业、传统产业比重大,老国有企业多的特点,市委、市政府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瞄准了加快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以质为先、以质取胜,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品牌化发展,切实提高产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开拓企业主打产品。先后出台《大连市质量强市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等文件,通过实施标准引领、创新驱动,力促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使全市经济增长稳定性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

      三、以质量基础为支撑,促进供给质量不断提升

      大连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各项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标准引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引入标准化理念,制定并实施《大连市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用泵、阀门的监造规程》,对重点石化企业使用的泵、阀门实施第三方监造。着眼中小微企业发展,开展企业质量综合评价,通过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为手段,实施精准帮扶,服务质量提升。

      四、以质量服务为手段,推动品牌建设日趋深入

      与上海等先进地区对标,改革大连名牌产品评选模式,突出标准核心作用,增设“明日之星”奖,鼓励小微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推出《品牌访客1+1》节目,选取全市优秀品牌,邀请企业管理者、专家学者进行嘉宾访谈,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能量。举办“质量大讲堂”系列培训,大力宣贯卓越绩效模式,为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品牌建设水平。加大质量奖励力度,对获得辽宁名牌产品、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重奖,激励企业争创知名品牌。

      五、以质量惠民为根本,实现质量强市共建共享

      始终把质量惠民、市民满意作为质量强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创建开展以来,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多年保持在70%以上,累计推进7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将重点放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医疗卫生、老旧电梯维修改造、道路交通、水电煤气保障、环境整治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质量领域,让城市居民同享质量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