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领导调研辽西北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情况并召开工作座谈会

21.11.2014  14:38

    近日,省政府副省长贺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县和凌海市等地的6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考察办学情况,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等参加了调研活动。

    10月30日下午,省政府在锦州市召开辽西北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座谈会,副省长贺出席并讲话。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等5市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汇报了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情况;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就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市教育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人,绥中、昌图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贺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在全面普及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双高普九”,初步实现了由“有学上”向“上好学”的历史性跨越。但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学校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比较困难,教师队伍不够稳定,仍然是辽宁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当前,要积极把握有利契机,扎实做好“全面改薄”工作,着力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

    贺强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之策。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的奖补资金的同时,各地要增强责任感,大力筹集资金,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基本教学条件;要加强项目管理,针对基本办学条件缺口,一校一策,科学确定2014-2018年每年重点解决事项和工作内容,形成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可检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着眼防范风险,确保“阳光操作”,保证质量和安全。

    贺强调指出,义务教育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各地要紧紧抓住办学条件统一标准、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要确保今年1207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的完成。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要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监测结果报告制度。

(编辑:徐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