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教育局召开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会议

23.08.2017  23:22

  8月8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把这项学习作为"两学一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局党委书记、局长海景春等出席会议。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6年12月7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明确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推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促进振兴发展的重要保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突破口,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推进“诚信辽宁”建设,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

  (阜新市教育局 供稿)

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坚定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促进振兴发展 省委科学技术厅
在深化改革中加快振兴发展
——访辽宁省省长陈求发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