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立案审查8起公益诉讼案件

07.12.2017  09:29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兰晓玉报道 近年来,此类事件时有发生,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极难修复,国有财产巨额流失而得不到有效追偿……但由于“公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往往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一直存在诉讼主体模糊、缺位问题。

  今年7月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全国铺开,沈阳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可概括为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发布会,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威介绍,截至目前,沈阳市在已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中,经过初查和调查核实,已立案审查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从公益诉讼的实施范围来看,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破坏生态环境或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这两个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