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05.02.2017  20:05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辽宁纪检监察网消息,沈阳市纪委2月4日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官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夏辉截留扶贫物资问题。夏辉擅自截留、私分用于帮扶困难个体工商户的扶贫物资,价值6185元。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沈阳市第七中学总务处原主任王晓珀收受企业贿赂问题。王晓珀利用负责学校后勤工作的职务便利,借组织采购办公用品之机,收受供应商17万元。王晓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3.沈阳市金融商贸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原管理员王文新收受企业财物问题。王文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2家企业“好处费”3万元;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52万余元。王文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指出,净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坚持不懈、攻坚克难,既要重拳出击,严查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案件,又要举一反三,不断铲除滋生违纪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