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新农保和城居保实施“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3.02.2015  11:55

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2015年1月1日起,本溪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进行合并,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本溪市于2011年7月1日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全市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仅2014年,就为29.6万名参保居民发放养老金0.7亿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中央和省里有关要求,从去年开始,本溪市人社局就着手两项制度合并工作,力求从制度上、政策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实现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从而推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呈现4大亮点:一是缴费档次增多,增加参保居民选择性。将过去新农保5个缴费档次、城居保10个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2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二是缴费补贴与缴费档次成正比,鼓励多缴多得。制度并轨前,参保居民无论选择任意缴费档次,所得缴费补贴标准均固定为30元。而制度并轨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12个缴费档次对应不同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30元至140元不等,即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增加10元,有效增强参保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标准的积极性。三是对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策倾斜。1级和2级重度残疾人,不论选择哪个缴费档次,政府均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以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负担。四是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在缴费期间,参保居民可根据户籍迁移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仅个人账户可以一次性转移,缴费年限也可以累计计算,有效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本溪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