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4.09.2016  10:04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肖春苹)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功能,9月13日,市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大东区城管局局长助理武立奎违规用公款为个人车辆加油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武立奎擅自使用区城管局机械清扫队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590.14升。武立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和平区长白街道马总村村委会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马总村村委会于2015年,违规向村党委和村委会班子成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共计155400元。其中,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姚文安、副书记马超分别领取43200元、38400元;党委委员兼会计赵景辉、党委委员赵清伟、党委委员兼出纳员马春莲分别领取24600元。姚文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超、赵景辉、赵清伟、马春莲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康平县教育局违规租用超标车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1年1月,时任康平县教育局局长杜怀君决定租用排气量分别为2.0和2.4的两台车辆,作为教育局的公务用车。2014年4月,张晓伟在担任县教育局局长后,继续违规使用上述车辆。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康平县教育局违规配置办公用房,导致该局三个科室8名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累计超标90平方米。张晓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怀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皇姑区北部功能区万方社区书记熊桂芹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2016年春节前,熊桂芹违规用社区卫生费购买6张面值500元、共计3000元超市购物卡;违规为社区干部发放食品礼盒,共计约2600元。熊桂芹在任职期间,于2013年至2016年2月,私设“小金库”120000元。熊桂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辽中区于家房镇高家村党支部书记左宝振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7月,左宝振设宴9桌为其孙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1700元钱。左宝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六、沈北新区沈北街道副主任、福宁社区原党委书记陶宏霞,福宁社区主任张斌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时任福宁社区党委书记陶宏霞、福宁社区主任张斌违规接受监管单位邀请赴阜新市天水谷温泉度假村旅游,花费公款1382元。陶宏霞、张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七、法库县卧牛石乡苇子沟村委会主任周双违规举办“购楼宴”问题。2016年6月,周双设宴15桌为其儿子举办“购楼宴”,违规收礼金13000元。周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深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要发扬严细深实作风,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切实加以整治。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入调研分析,制定相应对策,严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切实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