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5起道路挖掘不文明行为曝光

20.10.2015  12:42

   近半数为回填恢复不达标

   根据规定挖路后不及时清理最高罚2万

  沈阳市曝光25起道路挖掘不文明的施工,其中,挖掘后回填恢复不达标和架设围挡铺设钢板不规范的情况最多。

  昨日起,沈阳市城建局启动道路挖掘施工集中整治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主要集中整治燃气、供热、供水、地铁等道路挖掘施工现场存在的施工超限、超期、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和回填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10月16日至18日,市城建局组织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25个施工现场存在的超限、超期、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和回填质量不达标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下一步,将对存在问题的现场进行复查,对复查中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按照条例要求,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任务的,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杆线的检查井、箱盖、井盖、井箅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修复的;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变更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