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超市被砸折双腿造成残疾 获赔15万余元

18.01.2015  11:21

  小李到超市里送货,万万没想到竟遇上超市堆放面粉袋倒塌,结果双腿被砸成十级伤残。小李找到超市方面索要赔偿,超市认为自己与她没有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不愿承担赔偿责任。1月12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超市方面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需要赔偿小李15万余元。

  小李是北京一家食品公司的销售人员。2011年年初,小李被公司派到沈阳市于洪区一大型超市做促销员。2011年12月29日,小李到超市送货时,不幸发生了意外。

  小李说,她将食品送到超市指定的位置,身后堆放的一堆大米和面粉突然间倒塌,将自己重重砸在了底下。众人救出小李后,发现她双腿已经骨折,随即被紧急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在医院,小李接受了植入钢板等手术。出院后,小李找到超市索要医疗费等费用,超市方面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无奈之下,小李只好将该超市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超市承担责任,赔偿小李医疗费等各项费用8万余元。

  2014年7月10日,做完二次手术治疗的小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小李再次找到超市方面索要赔偿,超市方面称,双方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小李与北京的食品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超市对小李受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李虽为超市供货商北京某食品公司员工,但是在向超市供货工作时在超市店内被堆放的面粉砸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再判超市赔偿小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