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躺救援车下睡觉被碾轧 腰部以下截瘫

15.12.2014  14:59

去年7月8日早上7点,市民张军(化名)被一辆救援公司的救援拖车从腰部碾轧过去,生命垂危。经抢救张军保住了生命,却因腰部以下截瘫而终身残疾。而导致张军被碾轧致伤的原因很离奇:当时他躺在救援拖车的车底后部睡觉。而驾驶拖车的司机姜师傅并未发现车底有人。因为赔偿要求未获满足,张军亲属将姜师傅和救援拖车所属企业诉至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并提出了178万余元的索赔。经过法院反复努力,12月12日,各方达成调解协议。

男子被碾轧致终身残疾

事故发生在去年7月8日早上7点,事发当天,在一家汽车救援公司工作的司机姜师傅将救援车开到了沙河口区刘家桥附近路边,等待公司指令参与救援任务。因为清晨5点多就从泉水附近的住处赶到单位提车,姜师傅有点困倦,于是坐在驾驶室里打了一个盹儿,根本就没下车。早上7时30分左右,正在打盹的姜师傅突然接到公司调度的电话,要求到中心医院附近执行救援任务。于是他立即启动救援车,倒车调头准备出发。车启动后姜师傅感到后轮颤抖,好像碾轧到了什么东西。下车查看后他发现,车后轮旁边躺着一个人,流血不止。被吓坏了的姜师傅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时隔一年半后,姜师傅仍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事后姜师傅才知道,被碾轧的是50岁的市民张军。张军的代理律师称,头天张军上夜班,工作一个晚上后十分辛苦。在回家路上天又下起了小雨,看到路边停放一辆救援车,而且车后侧空间挺宽敞。于是躺到车底后部睡觉。没想到早晨救援车突然启动,碾轧了过去。律师认为,姜师傅作为专业四级,应当文明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但其开车前疏于检查,导致事故发生,有重大过错。这起事故让张军终身残疾。

交警认定姜师傅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调阅了我市司法鉴定部门对张军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称,张军入院时胸腹部闭合伤、头部外伤、胸骨骨折、气胸、右侧多处肋骨骨折、胸椎骨折,生命垂危。经抢救,张军的胸椎仍然爆裂性骨折难愈,心包积液。为此他从腰部以下截瘫,并伴有大小便失禁,已构成一级伤残,后半生都要在病床上度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军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其有老母亲和多病的妻子需要照顾。

沙河口交警队对这起特殊事故做出的责任认定认为:姜师傅驾驶机动车未查明车后情况并确认安全后倒车,其行为已经违反交通安全法,因此认定姜师傅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军则不承担责任。

法院反复努力达成调解协议

由于生活无着,张军委托律师将姜师傅和其所属的公司起诉至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并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78万余元。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安排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向姜师傅提供法律援助。姜师傅一方认为,虽然交警部门已认定姜师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发生都有一定过错的,应该分担事故责任。王金海认为,在这起事故中,伤者无端躺在姜师傅车底后部睡觉,是正常人无法预料到的,而且这一举动有悖常理。因此伤者也应承担一定过错。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张军的起诉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主审法官多次找双方进行了调解工作,今年12月12日,终于调解成功,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张军61万元,姜师傅所在的单位分期给付张军108万元,姜师傅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赔偿责任。加上之前救援公司方面垫付的医药费等费用,在这次事故中,张军共获赔1753500元。(线索费:王先生 50元+50元礼品)